50歲婦偷嬰 當「亡兒替身」

2014.09.08
媒體報導

高齡產子夭折 瞞夫多月不敢說
【林泊志、簡銘柱╱宜蘭報導】花蓮一名五旬婦人高齡產子,未料孩子五月大時夭折,婦人擔心求子心切的丈夫受不了刺激,謊稱孩子已託親友照料,私下卻到處尋覓「亡兒替身」。上周她在宜蘭相中一名六月大男嬰,承諾每月給一萬元,要求男嬰父母出讓遭拒,她竟設局偷抱走孩子,警方前晚找回男嬰,婦人丈夫不解問她為何要偷,她哭說:「我只是想擁有我們的孩子啊!」

月付萬元買嬰遭拒
強行抱走男嬰的林梅香與現任丈夫蘇建三(均五十歲)都是再婚,前一段婚姻雖各自有小孩,但孩子長大沒陪在身旁,今年初林婦產下男嬰,卻在五月大時染病夭折,因丈夫喜愛小孩,遲未告知噩耗,反而謊稱孩子平安出院已託親友照料,私下則到處打聽是否有嬰兒要出養。

警方說,林女上月底到宜蘭南澳訪友,在商店遇到陳姓夫妻,見其六個月大的男嬰白胖可愛,當場提議出養,還開出每月給一萬元家用、每周帶回家相聚的條件,但陳姓夫婦拒絕。林女仍不死心,上周五見陳女要外出辦事,熱心載送,並邀飲酒作樂,趁陳女酒醉時抱走男嬰;但陳女指控她是吃了林女給的不明藥丸才失去意識。

偷嬰可處7年徒刑
陳女昨告訴《蘋果》,林女帶走兒子時恰巧被鄰居看見,她和先生致電央求林女歸還孩子,林女謊稱沒看到小孩,夫婦倆後來還向林女下跪懇求,但林女仍稱不知情,直到警方調閱監視畫面,並拿出林女寄給丈夫的LINE對話,得知她已將男嬰送回老家,才戳穿林女謊言,痛罵:「這女人太壞了!」

警方前天至花蓮光復鄉,在林女住處尋獲男嬰,其夫質疑:「這不是我的小孩嗎?」還不斷LINE訊息給妻子:「到底發生什麼事了?」警方告知真相後才依依不捨將男嬰交給警方。警方說林女未經同意抱走男嬰,已依略誘罪送辦,可處一年以上、七年以下徒刑。
建議擔任寄養家庭
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前理事長李茂盛表示,婦女五十歲後卵子老化,無論是自然受孕或試管嬰兒的成功機率僅百分之一,高齡懷孕只能借卵受孕。新北市社會局則建議可藉由出養或擔任寄養家庭來照顧孩子,但兩者須經專業團體的評估才能取得資格。

新聞來源: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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